護照/台胞證申請

護照申請

準備文件

  1. 申請書一份

  2. 國民身分證正本(未滿14歲附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一份)

  3. 6個月內拍攝光面白色背景照片兩張(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)

  4. 舊護照(非首次申請者)

  5. 新台幣1300元

備註

首次申請普通護照(即第1次申請普通護照)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辦理;或向全國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,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

http://www.boca.gov.tw/ct.asp?xItem=492&ctNode=732&mp=1 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)

 

護照遺失、申請補發

向鄰近駐外館處申請補發

1.當地警察機關遺失報案證明文件【註1】。

2.申請護照應備文件。

返國申請補發

1.入國證明書正本。【註2】

2.附記核發事由為「遺失護照」之入國許可證副本【註3】或已辦理戶籍遷入登錄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
3.申請護照應備文件。

中國大陸地區(含港、澳地區)遺失

返國申請補發

1.香港事務局服務組或澳門事務處服務組核發之入國證明書正本【註2】。

2.附記核發事由為「遺失護照」之入國許可證副本【註3】,或已辦理戶籍遷入登記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
3.申請護照應備文件。

註1:當地警察機關尚未發給或不發給遺失報案證明,得以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。

註2:在國外或港澳地區遺失護照,倘因急於返國等因素,不及等候我駐外館處或行政院在香港設立之機構(香港事務局服務組)核發護照者,可申請「入國證明書」持憑返國。

註3:在國外或中國大陸地區(含港、澳地區)遺失護照返國申請補發者,入境時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之入國許可證副本已附記核發事由為「遺失護照」者,得以持憑該入國許可證副本,連同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(請閱「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」)申請補發護照。倘遺失入國許可證副本者,須向移民署申請補發後再行申請護照。

台胞證申辦

準備文件

  1. 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

  2.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之有效頁影本

  3. 照片一張(彩色兩吋光面照片)

申辦方式

委託旅行社代辦

 

台胞證於大陸遺失申辦

申辦流程

  1. 至當地公安機關取得「台胞證遺失申報表」正本

  2. 攜帶報案證明和護照或身份證等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,以及照片去簽證處辦理簽證,會先補發一次性的臨時台胞證

有些地方政府規定,可能公安會要求先登報遺失,才能辦證。